法律分析:社保想要转移到其他城市,首先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社保中心去打印一份《基本养老参保凭证》,将打印出来的凭证分别拿到要转移的新城市和自己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申请一个自缴费的社保账户,将新城市的社保加到新账户里就可以。一般转移后的社保的年限也是连续计算的,继续缴纳费用既可以了。新城市的社保中心会在十五日内答复你是否同意接纳的。根据我国有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都是不可以转移到别的城市的,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别的城市。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别的城市的具体方式是:首先需要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参保的社保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然后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交到需要转入的城市的社保局,并填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转移养老保险时,转资金按如下方法计算:第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第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