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来源:乌哈旅游


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屏山县卫生局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市卫生局:

根据市局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2月28日召开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工作培训会,传达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项目工作管理夯实了基础,及时调整完善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组和督导组,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制定《屏山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随后于3月份开展公共卫生督导,召开督导专题培训会议,查找项目工作中的差距,着重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我县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为层层落实责任,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县卫生局将公卫职能下沉,委托各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项目服务主体确定后狠抓公共卫生服务协调机制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载体,县疾控中心强化全对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和健康教育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强化对全县儿童和孕产妇保健工作指导、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要做好基层健康档案的建立指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县级相对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基层卫生院具体实施。建立和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指定业务素质好的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基层指导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进一步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在去年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卫生局先后召开3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长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会,参会人员65人次(含县级公卫专家),通过会议和学习,加强院长们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并逐渐掌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标准和方法。同时,组织全县公卫人员和村医生的全员培训,针对项目11大服务内容由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项目内容进行祥细解讲,确保项目工作人员在实施项目中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并熟练掌握项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为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

管理,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成本核算按照合法性原则、可靠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分期核算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实现成本计价原则、一致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等七项原则分摊各项费用支出,细化到八大项十一个小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1〕21号)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核算由卫生局财务核算管理中心统一定期每月核算,三名核算人员执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初级以上电算化证。

为进一步加强公卫项目财务管理,县财政局、县卫生局联合制定《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卫生院。同时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实行专帐管理,一是分级负责,统一核算,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屏山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业务支出办理,对同级政府和县卫生局负责;同时对本级管理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安全负责,对原始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二是总量控制、计划使用,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资金下达计划认真安排好本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三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基

础会计相应要求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财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任意设置一级会计科目。四是追踪问效、严格考核,乡镇卫生院必须按卫生局的要求定期报送各种统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以便对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如实考核和评估,确保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发挥积极效应。五是严格管理、严禁侵占,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其业务支出必须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不得列支有违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其他行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人均25元计划的资金422.48万元已全部到位,分两批次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项目实施后,卫生局领导带队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督导组,先后2次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项目汇报,由各实施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度和整改情况,通过严肃认真的检查督导进一步确保了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

五、强化绩效考核,以考核促工作。

为促进和推动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落实相关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有效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卫生局、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检查验收组,印制了《屏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

效考核办法》及其评分细则,并于2011年9月27日在锦屏镇政府组织召开屏山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迎检现场会。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县级业务指导机构负责人、县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成员共65人参会。

通过项目绩效考核迎检现场会,有效推动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落实基本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要求,充分体现“以考核促工作”,建立良好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组织县级专家组成员由卫生局领导带队,分二个组,对全县16个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考核组下乡前,专门召开了关于考核标准的培训会,各考核成员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考核结束后,又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进一步统一了评分细则,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对考核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已于11月17日公示结束,公示期7天内未收到复查申请。并于公示结束后上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