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业的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在下达工作任务时,同时下达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3 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安全文明职责制度和安全文明操作规程的学习、教育,分析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新经验和新技术,同时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苗子及时组织排除,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
5 健全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文明员,监督人员安技干部的工作,随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定期召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大会,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干部、职工提出批评,促使其作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对表现好的班组、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6 发生伤亡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主持一般事故调
查分析,并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自理。
7 注意改善劳动条件、生活环境,做到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2.副经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上级安全文明工作指示精神做到上传下达,贯彻到位。
2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工程项目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持全项目日常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迅速高效解决安全文明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范及安全防范化和文明化的轨道。
3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组织网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文明工作会议(每周一次),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举措,并作出决策。
4 定期布置和组织安全文明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研究讨论,拿出解决的基层措施,开督促整改。
5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 施,严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四不放过”是指在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
3.安全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并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卫生工作环境。
2组织参与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落实。
3负责对员工(外用工)安全文明教育工作,对新入路、新调入、新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员工(外用工)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参与各项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不文明因素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情况。
5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
6组织“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文明活动的实施,并认真做好相关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对本项目部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要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禁止使用。
8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对不具备资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和进行处理。
9做好对分包队伍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与检查,纠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10及时报告本项目部出现的安全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并认真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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