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1 (题后含答案
及解析)
题型有:1.
1. 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5题)
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
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造成下游大片农作物绝收 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用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
正确答案:A,D 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罂粟壳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物质,不能危害公共安全,B项错误。C项中丙工厂向河流排放有毒废物,造成农作物绝收,构成污染环境罪,而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C项错误。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AD项都是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2.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诈骗罪的有(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5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5题)
A.甲伪造名画,冒充真迹卖给他人
B.乙设立赌博网站,招揽小学生参与赌博 C.丙用冰糖冒充冰毒卖给他人,获利4000元
D.丁用短信将邻居从家中骗出,趁机进入邻居家拿走1万元现金
正确答案:A,C
解析:A项甲伪造名画,虚构赝品为真品的事实,将假画卖给他人,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成立诈骗罪,A项正确。C项丙将冰糖冒充冰毒卖给他人,是虚构冰糖为冰毒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成立诈骗罪,C项正确。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B项设立赌博网站的行为成立开设赌场罪,不成立诈骗罪,B项错误。D项甲将邻居从家中骗出,然后进入邻居家拿走现金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丁不成立诈骗罪,D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
3. 下列选项中,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拒不退还,可构成侵占罪的有
( )(2016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4题)
A.民营酒店服务人员甲,在工作期间将他人遗忘在酒店房间的贵重物品带回家
B.店主的亲属乙,在临时替店主看店的过程中将店中贵重货物带走销售 C.个体司机丙,在承运货物期间将客户托运的贵重物品送给自己的朋友 D.公司出纳丁,谎称自己被抢劫,将从银行领取的单位工资款私吞
正确答案:A,C 解析: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被认为是合法持有的财物。甲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成立侵占罪,A项正确。丙将他人委托托运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成立侵占罪,C项正确。B项中,乙是临时替店主看店,乙只是占有的辅助者,真正的占有人是店主,乙不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乙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贵重物品带走,成立盗窃罪,B项错误。D项中,丁是出纳,也是占有的辅助者,真正的占有人是单位。丁谎称自己被抢劫,侵吞单位工资,成立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D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
4. 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对甲应当( )。(2011年单选1)
A.直接驱逐出境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 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D.适用A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 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甲仅是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故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6条第3款,甲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故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C项应选,并排除D项。《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必须经审判由人民法院作出,并在主刑执行后实施。故A项排除。
5. (2013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有 A.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C.在刑讯逼供时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他人死亡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
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一些法定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如在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聚众斗殴等情形中致人死亡的,均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本题选ABC。D选项的情形构成滥用职权罪。 知识模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6. (2014年真题)犯罪嫌疑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下列情形中,可认定为立功的有
A.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B.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C.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的
D.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打电话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地点的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点为立功。所谓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立功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1)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3)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的。(4)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打电话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地点的。故本题全选。 知识模块:刑法学
7. (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
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造成下游大片农作物绝收 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用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B选项中,罂粟壳不属于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不会严重危害不特定顾客的生命、健康,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其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C选项错误,丙构成污染环境罪。故本题选AD。 知识模块:刑法学
8.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年单选18)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至于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所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成立共同犯罪,行为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行为”,这不仅指各行为人都实施了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且指各行为人的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整体。在本题中,甲与乙相互勾结,形成共同故意;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如此甲、乙二人均实施了构成受贿罪的行为(乙实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而甲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甲、乙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故排除选项D。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刑法分则明义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受贿罪,由一人能够单独实施,故本题中甲、乙二人的共同犯罪为任意共同犯罪,排除选项A,本题应选B。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二人即可构成没有组织、没有首要分子、不存在众人可能随时参与状态的共同犯罪。二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所实施的共同犯罪,即聚众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集团犯罪,即三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实施犯罪的组织称为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题中,共同犯罪人只有甲、乙二人,且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故不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排除选项C。 知识模块:犯罪论
9. 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l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44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丙为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0.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 )。
A.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B.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C.未成年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成年人犯罪的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正确答案:A,B,C
解析:依《刑法》第65条,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A选项正确。 根据《刑法》第72条,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B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选项正确。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
11.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 )。 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 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自己从中收取利息 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 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4月28日的立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即前两种情况并不要求从中获利,而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必须是谋取个人利益,才构成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2. 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9年多选22)
A.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B.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 C.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 D.危险犯的既遂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选项A正确,如失火罪,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为成立要件;选项B正确,如故意杀人罪以受害人死亡为既遂要件;选项C正确,如颠覆国家政权罪不以国家政权实际被颠覆为既遂要件;选项D正确,如破坏交通工具罪以“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为构成要件,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发生。本题应选A、B、C、D。
13. 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2年多选45)
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
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后造成下游大量农作物绝收 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共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
药
正确答案:A,D
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的危险物质的种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在该罪中,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使危害结果随时向多处扩展的可能性。选项B掺入罂粟壳并不会严重影响顾客的生命、健康,故不危害公共安全。排除选项B。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选项C表述的情形构成此罪,故也应排除。本题应选A、D。
14. 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正确答案:A,C,D
解析: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5. 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 )。 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 C.简单共犯 D.复杂共犯
正确答案:B,D 解析: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是相对的概念,必要的共犯是指犯罪本身需要多人参加实施才能够成立的犯罪;任意的共犯则是指犯罪本身即可以成立单独犯罪,也可以成立共犯。故意杀人罪属于任意的共犯。简单的共犯和复杂的共犯是相对的概念,简单的共犯是指不存在犯罪分工,参与者均为实行犯的共犯;复杂的共犯则是指存在不同的犯罪分工,各个罪犯人从事同一罪犯的不同方面的共犯。甲教唆乙实施犯罪,因此,甲是教唆犯,而乙则是实行犯,存在分工,因此,属于复杂的共犯。
16. 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有( )。
A.犯罪嫌疑人甲主动向司法机关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B.乙故意重伤他人,被家人扭送到司法机关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C.丙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又主动供述其他盗窃罪行, D.丁贪污公款,在贪污行为被发觉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正确答案:B,D
解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B、D项可以认定为自首。A项中甲揭发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可能成为立功,但不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但是如实供述的应当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故B项中丙的行为不成立自首。
17. 下列犯罪中,不可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有( )。 A.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B.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停止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即该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没有出现法益侵害结果时,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一般也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没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定行为人有间接故意。因此,通说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未完成形态。
18. 下列犯罪中,不可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念的有()。(2010年真题) A.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B.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故不选C项。对于过失犯罪而言,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具备的不是故意危害社会而是过失的心理,客观上我国刑法又限定只有发生危害结果且刑法分则条文有明文规定的才构成犯罪,凶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预备、未遂和巾止这些未完成形态。可见,选A、B项。对于间接故意犯罪而言,由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上的放任心理不符合未完成形态的主观特征.因而间接故意犯罪也不可能存在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这些未完成形态。可见,选D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
19. 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2011年真题) A.甲因拐卖儿童被捕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
B.派出所所长乙因受贿被捕后,主动提供被其隐瞒下来的夏某抢劫犯罪线索,使该抢劫案得以侦破
C.丙因共同盗窃被捕后,主动提供同案犯陈某强奸犯罪线索,使该强奸案
得以侦破
D.丁因贪污被取保候审后,向缉毒警察刘某购买他人贩毒犯罪线索,并提供给司法机关,该线索经查证属实
正确答案:A,C 解析:《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据此,A项表述中,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选A项。B项表述中.派出所所长乙提供被其隐瞒下来的夏某抢劫犯罪线索,不构成立功,因为乙具有派出所所长这一特定的身份,抓捕或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是其法定应尽的职责,其不作为便是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应受相应的处罚。因此,其在因其他案件被审查归案后提供其开始所隐瞒的线索,只是主动如实交代其以前不作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可作为对其不作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不能在另外案件中认定为立功。故不选B项。C项表述中,丙在共同犯罪案件巾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强奸案,构成立功,故选C项。D项表述中,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提供给司法机关并得以侦破案件的行为不构成立功,不选D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
20. 下列犯罪中,应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的有()。(2011年真题) A.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又杀人的
B.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C.杀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的
D.在走私犯罪过程中采用暴力方法抗拒缉私人员缉私的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20条第2款规定,犯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选A项。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规定,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加重处罚,即仍定拐卖妇女罪,不另定强奸罪,也不数罪并罚,故不选B项。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有第1款第4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第5项(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规定的情形,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杀害被保险人骗取数额巨大保险金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选C项。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选D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
21. 下列情形中,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2011年真题)
A.医务人员甲收受某药品生产企业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开处方时大量使用该企业的药品
B.教师乙收受某出版社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教学中指定学生购买该出版社的教学辅导书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收受自己表弟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生育指标管理工作中帮其办理超指标生育证
D.评标委员会中的特邀专家丁收受某竞标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评标活动中为其成功竞标创造条件
正确答案:A,B,D 解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至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受贿犯罪行为的,以受贿罪论处。A项表述中,医务人员甲系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其收受某药品生产企业数额较大的财物后为该企业谋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选A项。B项表述中,教师乙系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其收受某出版社数额较大的财物后为出版社谋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选B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第6项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等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据此,C项表述中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不选C项。D项表述中,评标委员会主任丁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数额较大的财物后为竞标人谋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选D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
22. 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只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2018年一专一第41题、2018年一法专一第21题)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A:无论甲是否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是枪支,甲确实以持有枪形物的故意持有了六支枪支,其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构成。法院认定其构
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依法办案的表现,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选项A当选。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甲没有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枪形物是枪支,这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甲对自己持有的枪形物的法律评价发生了错误认识),而不是对事实的认识
错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法院虽然认定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是法院认为甲持有枪支的目的是为了摆气枪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较小,所以,宣告其缓刑。这体现了在量刑时要兼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刑事责任).因此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选项B当选。 选项C:本案不涉及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因此未体现从旧兼从轻原则。选项C不当选。 选项D:无论甲是否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是枪支,甲确实以持有枪形物的故意持有了六支枪支,所以甲主观上具有持有这些“枪形物”的故意。本案的判决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选项D当选。 知识模块:刑法学
23. 甲在长途汽车站窃得他人挎包一个,事后发现包内有现金2000元、海洛因200克、手枪一把,遂将海洛因和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2014年一法专—23题)
A.盗窃罪 B.盗窃枪支罪 C.非法持有枪支罪 D.非法持有毒品罪
正确答案:A,C,D 解析:由于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了他人的挎包,内有数额较大的现金,因此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由于甲在偷窃时并不知道包内装有枪支与毒品,而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进行盗窃,故而甲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但在盗窃之后将海洛因与枪支予以非法持有的行为,单独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正确答案为ACD。 知识模块:刑法学
24.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诈骗罪的有( )(2017年一专一第45、2017年一法专一第25题)
A.甲伪造名画,冒充真迹卖给他人
B.乙设立赌博网站,招揽小学生参与赌博 C.丙用冰糖冒充冰毒卖给他人,获利4000元
D.丁用短信将邻居从家中骗出,趁机进入邻居家拿走1万元现金
正确答案:A,C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选项A中,甲虚构了赝品是名画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选项B中,乙设立赌博网站,招揽小学生参与赌博。这不是诈骗。这是开设赌场。乙构成开设赌场罪。 选项C中,丙用冰糖冒充冰毒卖给他人。这种行为俗称“黑吃黑”,虽然我同禁止贩卖毒品,但是用冰糖冒充冰毒骗取他人钱财的,同样构成诈骗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D中,丁的行为不是诈骗罪,而是盗窃罪。这是因为,这1万元现金不是邻居基于认识错误处分给他的,而是他将邻居骗出家门后,自己进去盗窃所得的。 故,应当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是选项A、C。 知识模块:刑法学
25. 2010年,甲(15周岁)因琐事放火烧毁邻居家房屋后逃走,2014年因多次盗窃被抓获。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2015年一法专一第22题)
A.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对甲最重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C.对甲的放火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解析:累犯的成立要求前罪和后罪发生时犯罪人均已满18周岁,甲犯放火罪时不满18周岁,A选项错误。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甲的放火罪不适用死刑。甲犯盗窃罪时已满1 8周岁,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现在,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甲的盗窃罪和放火罪数罪并罚时最高刑也只能判处无期徒刑。B选项正确。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 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对甲的放火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选项正确。甲前行为和后行为之间不存在牵连犯、吸收犯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因此应当数罪并罚。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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