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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2020-04-09 来源:乌哈旅游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汽车吊车必须有经过考核合格的正式汽车驾驶员驾驶。除认真遵守本过程外,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民警指挥。

2、驾驶员及吊车人员必须了解吊车各部位构造、性能(包括电气设备)通晓维修、保养知识,熟悉指挥信号。

3、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制定、喇叭、方向、灯光是否良好,检查各部机件有无损坏,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就爱是和吊装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5、学徒工学习期间必须有老师跟随,学徒工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否则严禁作业。

7、吊运锋锐、棱角和精密物体必须垫好,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必须比周围的障碍物高0.5m以上,严禁碰触电气线路,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关系表”的要求。

8、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

9、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10、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

11、在工作中,勿使机器冷却水干渴。在寒冷的季节,下班时,应将冷却水放净,并经常将各气包存放水放净,以防冻裂或堵塞管路。

12、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

13、起落吊杆时,不得忽快忽慢。

14、在吊运物体时,必须等吊钩、绳索绑牢固和没有绞扣的现象后方可起吊。不准在陡坡上吊运物件转杆。

15、在没有夯实的地面作业时,支撑脚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垫平、垫牢。

16、遇到下列情况禁止吊运:

(1) 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

(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

(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

(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6级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17、起重吊车在定期检修时,吊钩部分必须同时拆卸检查有无严重磨损及变形,特别吊钩螺纹部分及圆柱的过渡弧部分,应经磁力探伤检查有无裂纹。更换新吊钩时,必须按规范选取和按规范制造,不准采用铸钢构和焊补使用,钢丝绳的更换必须按规范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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