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翔宇豪生大酒店
活动家具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XY-HSDJD-02
招
标人:
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1
日
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1 招标工程名称:临沂翔宇豪生大酒店工程 1.2 招标单位:山东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李公街与滨河东路交汇 1.4 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五星级酒店
1.6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客房家具招标适用范围:
大堂区、康乐区、宴会层、会议层、客房区高级双床房(ST)、好莱坞双床房(SHT)、高级大床房(SK)、高级套房(SS)、残疾人客房(SHDK)、总统套房(EPS)、豪华行政套房(EDS)、行政套房(ES)、行政大床房(EK)、行政好莱坞双床房(EHT)、行政双床房(ET)、行政酒廊(CL) 第二部份:总则 2. 基本要求
2.1 投标人应清楚了解所有此合同工程内的图纸、材料样品及其他技术规范。
2.2 投标人应了解及协调有关此家具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单位的工作,以确保工程得以顺利进
行。
2.3 投标人需分别提供每件家具的价格,并将所需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及有关任何
预扣税或其它税项融入每件家具的价格之内。
2.4 招标要求:国内公认品牌,家具的规格款型、技术参数、面料品种色泽严格符合家具清单
的要求。
2.5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2年参与酒店木饰面工程案例。
2.6 乙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协议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备注:需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乙方必须提供原件供甲方审查。)
2.7 乙方提供产品样品,油漆、五金件、布织面料、各类海绵、大板样品、木皮(木饰面样品
含有漆面)。小样可供甲方进行破坏性实验。标明其产地和制造商名称,样品还应有乙方的标识。
2.8 提供为期两年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承诺书。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过程中
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部件直至整套货物在十天内得到修理、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发
2
出通知后,乙方应在三天内提供维修服务。
3.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1 负责家具深化设计,提供全部家具所需要的样品、样板。
3.2 提供家具清单内包含的全部产品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监督,拼装型家具的现场
组装,按招标方所要求的质量、供货周期和供货数量提供优良的家具产品。
3.3 通过对生产工艺的调整,使供应的家具产品满足招标方所规定的家具外部感观效果、内在
品质及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3.4 负责产品供应到招标方指定产品到场地点之前的,全部运输、运输保险和等服务工作。 3.5 负责固定家具规格尺寸的现场复核,保证固定家具安装后与室内装饰完成面完全契合。 3.6 为产品提供包装,并负责对包装品的回收。
3.7 负责安排专业的项目技术人员安装,以确保整项工程顺利进行。
4. 其他施工单位负责的工作
4.1 向投标人提供完整清晰的固定家具位置线,并配合投标人对位置先进行复核。 4.2 在家具到场安装之前,由各标段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完成除艺术品安装之外的全部室内精
装修工作;并负责清理、整洁施工现场,满足家具安装所需要的现场环境。
4.3 在活动家具安装过程中,各标段精装修施工单位提供家具安装所必要的施工用电,负责看
护、保管已安装完成的家具。
4.4 在完成家具分项工程验收之后至精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之前,各标段精装修施
工单位负责看护、保管和清洁已安装完成的家具。
5. 适用标准和规范
5.1 执行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1 2 3 4 5 6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家具五金 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3
GB/T 3324—1995 GB/T 3325—1995 GB/T 3326—1997 GB/T 3327—1997 GB/T 3328—1997 GB/T 124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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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家具制图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及其安装底座要求和检验
QB/T 1242—1991 QB 1338—1991 QB/T 2189—1995 QB/T 3654—1999 QB/T 3657.1—1999 QB/T 3657.2—1999 QB/T 3658—1999 QB/T 3659—1999 QB/T 3913—1999
10 圆榫接合
11 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12 木家具涂饰工艺 醇酸清漆、酚醛清漆涂饰工艺规范 13 木家具 公差与配合 14 木家具 形状和位置公差 15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5.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施工图、材料样品及技术规范。
上述标准或规范均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当上述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在标准要求上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所规定的发生抵触时,则以要求更高的更严格的标准为准。
6. 产品的选型及样品确认
6.1 投标人须根据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家具材料样品,材料样品包含木材、饰面木皮、油漆色板、
五金、布艺、玻璃、粘接剂等;材料样品的外观形态、内在品质、图案色泽、环保特性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应与设计单位对客房家具的各项要求相吻合。
6.2 投标人的材料样品须经过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材料确认后封存,封存的材料
样品是投标人生产家具成品样品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对家具成品样品验收的重要依据。 6.3 投标人须根据室内装修施工图提供完整、详尽的家具深化设计图纸。家具的规格尺寸、材
料的品牌规格及家具的构造方式都应在图纸中体现。
6.4 投标人的家具成品样品须经过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确认后封存,封存的家具
成品样品是投标人批量生产成品家具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对家具批量产品生产工艺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部分:家具的技术要求及产品验收 7. 家具质量标准和感观验收标准
7.1.1 家具木材用料要求
7.1.1.1 家具外表使用的树种:应严格按照选用指定树种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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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2 家具内笼、后背和隐蔽处等零部件可采用其他树种制成。但针、阔叶材不得混同使用,颜色必须内外一致。 7.1.1.3 木材材质要求:
已经被昆虫蛀蚀,肉眼可见蛀孔的木材不得使用; 未经防虫蛀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 必须经过防白蚁处理 ;
斜纹材料斜纹程度超过受力部位20%的木材不得使用;
木疖子的宽度超过可见材宽度的1/3、木疖子直径超过12mm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贯通裂缝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树脂囊的木材不得使用;
有局部裂缝和钝棱等缺陷的木材不得使用。 7.1.2 木材含水率要求
本次招标的家具的木材含水率为9%一11% 7.1.3 胶合板、人造纤维板技术要求:
7.1.3.1 每100g胶合板、人造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超过50mg; 7.1.3.2 人造纤维板的合水率指标为应为4%一18%; 7.1.3.3 人造纤维板的平均密度不得超过公称密度的±1O%; 7.1.3.4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12%。 7.1.3.5 优质高密度板,环保标准E1级。
7.1.4 五金要求:家具五金必须采用合资以上品牌的高档五金产品(参照样板房)。 7.1.5 油漆要求:
7.1.5.1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家具一律采用具备抗黄变特性的油漆;
7.1.5.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家具使用的油漆品牌:台湾大宝、华润、美涂士。 7.1.6 家具尺寸要求
家具尺寸分设计尺寸、极限偏差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3种。
7.1.6.1 设计尺寸是指产品图样上标注的尺寸。如产品高、宽。深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亦称产品的功能尺寸,是指产品某一个部位的设计尺寸,除设计方特别要求之外,投标方负责深化设计的家具和木门,其功能尺寸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这个部位的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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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2 极限偏差尺寸。是指产品实物经测量所得的测量值减产品设计尺寸后的差值。标准规定的极限偏差非折叠式±5mm、折叠式±6mm。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分翘曲度、平整度邻边垂直度、位差度、抽屉摆动度、下垂度,产品底脚着地不平度和分缝等8项。此8项差值均应达到GB/T8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 7.1.7 产品外观要求。
产品外观要求是对木加工、涂饰加工、五金配件安装后的技术要求。木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7.1.7.1 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经封边处理而未经封边处理的; 7.1.7.2 覆面材料胶贴后存在脱胶、鼓泡、拼接处离缝和明透胶的;
7.1.7.3 零部件接合处、榫孔结合处,装板部件和各种支承件存在松动、离缝。断裂的; 7.1.7.4 产品外表倒楞、圆线。圆角存在不均匀不对称的;
7.1.7.5 雕刻、车木加工后存在花型线型不对称,铲底不平,有刀痕、破痕的;
7.1.7.6 产品外表没有达到精光,内表没有达到细光,粗光部件存在锯毛,和创痕的等涂饰加工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7.1.7.7 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有明显色差的;产品表面涂层存在漆膜皱皮、发黏的和漏漆的; 7.1.7.8 漆膜涂层有明显雾光、白楞、白点、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杂渣、划伤、鼓泡和脱皮的;
7.1.7.9 软、硬质覆面材料表面存在凹陷。麻点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的; 7.1.7.10 产品非涂饰部位和产品内部不清洁的;
7.1.7.11 五金配件有安装孔缺安装件的;安装件漏钉、透钉的;活动部件起动不灵活的;配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安装孔周边崩茬的。 7.1.8 软体(包含真皮、布艺)要求
7.1.8.1 皮质要柔软,表面光滑饱满;布艺要求织线均匀密实; 7.1.8.2 不可以有明显色差(包括真皮之间或真皮与配皮之间);
7.1.8.3 在皮质家具的正面、扶手、座、靠上不可以有皮疤;布艺家具的正面不可有跳线; 7.1.8.4 绝对不允许生霉;
7.1.8.5 抱枕内胆不可有碎海绵或黑心棉;
7.1.8.6 车线与扪工准确,不可以有开线或掉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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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7 胶水须喷均匀,不可以出现脱胶现象。 7.1.9 家具的力学性能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家具,其家具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试验参数达到GB/T8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所规定的要求。 7.2 不同生产批次的产品类同性标准
7.2.1 投标人生产的本协议所包含的全部家具和木门,应是同批次产品。
7.2.2 投标人在满足第6.3.1—第6.3.2各条款的约定前提下,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家具制造
过程中,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请参照样板间)。 7.2.1 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请参照样板间。
7.2.2 不同生产批次的原材料(例如布艺、皮革、油漆等)与封样样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一致。 7.2.3 不同生产批次的原材料制成家具成品之后,其色泽、花纹的差异不能被肉眼所察觉。
8. 产品的进场验收
8.1 家具需进行进场验收,双方履行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手续,并按建
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表》。 8.1.1 投标人在家具到场的同时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
家质量保证书、商检证、材料复试报告等资料一式四份。投标人应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
8.1.2 投标人应在产品到场前三天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准备验收及准备产品的存放场地。 8.1.3 如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第6条各款所约定的质量
标准,招标人有权选择:
8.1.4.1 责令投标人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 8.1.4.2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8.1.4.3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8.2 产品验收及标准:
8.2.1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家具进行内在质量验收。
8.2.2 根据苏州金螳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对家具外部感官所约定的内容,对家具的外部
感官进行验收。
8.2.2 双方代表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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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提供家具验收的各类文件: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以下资料各五份: 8.2.3.1 产品出厂合格证 8.2.3.2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 8.2.3.3 厂家质量保证书 8.2.3.4 商检证 8.2.3.5 材料复试报告
8.2.3.6 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 8.2.3.7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8.2.3.8 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8.2.3.9 上述文件均应有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签章。 8.3 家具内部构造的现场抽样检查
8.3.1 由于家具的包裹特性,招标人对家具被装饰布艺包裹住的制造部分进行检验。具体为: 8.3.1.1检查方式:抽查。抽查几率不大于每种规格家具到货数量的5%。 8.3.1.2检查方法:拆开家具背面衬布,对其内部进行检查。
8.3.1.3检查内容:木材材质,木材含水率,木材阻燃性,木材是否经过有效的防蛀处理,连
接木材的五金件是否安装连接紧固,海绵体是否阻燃,金属件有无锈蚀等。
8.3.1.4检查工作的善后:投标人有义务将招标人进行抽样检查的家具恢复到检查之前的形态。
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8.3.2 招标人对投标人每一批次的家具分别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8.3.3 家具的现场抽样需要在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场进行。
8.3.3 被现场抽样检查的家具未通过材料复试所要求达到的各项产品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
择:
8.3.3.1 责令投标人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8.3.3.2 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9. 产品的监造
9.1 为加强对家具生产质量的控制,招标人将对家具的生产过程和进行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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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招标人在家具完成木结构制作之后,油漆作业、布艺或皮革包裹作业开始之前,赴生产车间对家具半成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木材板材材质、含水率、防蛀处理、构造形式。
9.3 招标人在家具成品制作完成后,产品包装之前赴生产车间对家具成品进行检验。 9.4 招标人在家具制作期间,还将不定期赴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生产监督。 9.5 投标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招标人对产品生产所采取的建造行为。
9.6 招标人在建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能满足第7条所约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
9.6.1责令投标人重新生产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9.6.2终止投标人供货直至终止合同。 10.
产品的产地
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是在投标人注册的生产地点生产制造的,任何非在原厂生产制造、委托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招标人都将视其为仿冒产品而拒绝接收。
第四部分:供货周期、供货数量 10. 供货周期要求
供货周期计划
10.1 供货周期:暂定32日历天。
10.2完成全部供货并拼装完成的时间:2016年4月20日 10.5 投标人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供货计划进度表供招标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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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产品包装、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2. 产品的包装
投标人负责提供产品的包装。产品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 12.1 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绑扎结实无松动。
12.2 产品包装能够清晰显示产品的品牌、商标、商检标准、产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及产品
数量。
12.3 投标人使用包装品应当是易降解的环保产品。
13. 售后服务及维保
13.1 本产品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3.2 投标人应保证在保修期满2年内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14. 技术资料的提供
14.1 操作技术说明
投标人须在家具到场的同时提供产品的操作技术说明,该说明应包含该产品在存放、转运、安
装摆放、移动、保养和维修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 14.2 安全保险:
14.2.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14.2.2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所采取的应急补救措施,
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产品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产品供货周期的顺延、产品质量的降低以及产品造价的追加。
14.2.3 投标人应提供家具在生产、库存、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按期保质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时的应急补救措施,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按措施进行积极补救,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此类事件对招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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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家具报价单
序号
房型 家具清单 单价 数量 合计 24人会议室 1 董事会议室 1 32人培训室 2 会议层 16人会议室 2 26人会议室 2 公共区域 1 总计:
11
序号 房型 家具清单 单价 数量 合计 单床*2(1.35*2.0)、茶几、转椅SK1\\SK7\\EK\\EK7 *2、贵妃椅 单床*2(2.0*2.0)、茶几、转椅*2、58 SK2\\EK4 贵妃椅 15 SHT\\SHT1\\EHT SHDK SK3\\EK2 SK4\\EK3 SK5\\EK5 客房区 SK6\\EK6 ST1\\ET1 ST2\\ET2 ST3\\ET3 SS\\ES ES1 EDS EPS CL SK8\\EN8 11 1 10 10 10 10 49 33 10 8 1 1 1 1 2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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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 会议层 宴会层 大堂区 康乐区 客房区 总价 价格 注:具体家具款式参照物料表和平面图纸,如有冲突请及时联系我方并作出调整,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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