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我项目部接贵站2015年11月4日下发的2015渡字第11-4号整改通知书后,已按要求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现上报,请予复查。 整改详细内容: 1﹑已经编制审批了2#厂房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经监理单位验收后才投入使用。 2﹑1#厂房高支模已经编制审批了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 3、塔机已经经相关单位检测,使用证正在办理中。 4、平安卡打卡机已经购买安装,工人平安卡信息已经上传、等待制卡中。全部工人都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章)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部 项目经理 日 期 2015年11月18日 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整改通知书回复单
致: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我项目部接贵站2015年11月19日下发的监督检查记录(基础第一次)后,已按要求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现上报,请予复查。 整改详细内容: 1﹑已经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2﹑各项安全制度已经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7名未能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件上岗的外架工已经清退。 施工单位(章)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部 项目经理 日 期 2015年11月22日 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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