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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防火规范

2022-03-14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章 一般规定之蔡仲巾千创作

第一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该低于B2级。

第三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尺度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墙体

第四条 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不该低于B2级。当采取B2级保温资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不该低于B2级。当采取B2级保温资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不该低于B2级。其中,当采取B2级保温资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取B1级保温资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不该低于B2级。其中,当采取B2级保温资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取不燃或难燃资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资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该小于6mm,其他层不该小于3mm。

(四)采取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取B1级保温资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资料应采取不燃资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资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该小于3mm。

(四)采取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封堵资料封堵。

第六条 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资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取涂料外,应采取不燃资料。当建筑外墙采取可燃保温资料时,不宜采取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资料。

第三章 屋顶

第八条 对于屋顶基层采取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资料不该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资料的燃烧性能不该低于B1级。

第九条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取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资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 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取不燃资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 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 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取不燃或难燃保温资料。

第五章 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 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保温资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取不燃资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纳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资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资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资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坚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资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资料高度不该超出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资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资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呵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资料上进行防水资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资料时,应采纳可靠的防火呵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资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纳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 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该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坚持一定的平安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三)不宜在采取外保温资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纳可靠的防火呵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资料进行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该穿过可燃外保温资料。确需穿过时,应采纳穿管等防火呵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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