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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制度

来源:乌哈旅游
2012-2013学年度小学研究性学习评价制度

为了我校本学年度研究性学习的顺利开展,为了能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全面的发展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学校研究性学习的目标,我校对研究性学习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师的评价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研究性学习要求,提高对研究性学习的认 识。

2.教师在组织小组活动时,首先,要明确进 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指导小组进行分工,确定研究的方式和方法。 其次,指导小组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形成结论。

3.课题结束后,要对小组及小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的表现,依据研 究性学习的要求进行评价。

4.教师在课题结束后,必须对研究性学习进行总结。 对教师须从以上四个方面中的作用及表现进行评价。

二、小组的评价

1.从过程来看,要注意小组成员全员参与情况、运用科学的方 法和技能进行研究的情况、成员间的协作交流情况、参与态度、创新 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2.从成果来看,要注意所收集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 课题的价值、成果展示的效果等进行评价。

三、小组成员的评价

对小组成员个人的评价应包括对选题、活动中、结题三个阶段的表现来进行,评价项目有参与态度、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等。

总之,通过评价制度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 动,达到开展研究性学习的目的,使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使学生获得 亲身参加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科学 态度和科学道德;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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