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实验室规范有序的管理,为研发、检验、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 2 适用范围
质管部负责管理实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3 专用名词的定义
无
4 职责
质管部负责管理实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5 程序 5.1 着装要求:
进入实验室必须着统一的实验工作服。 5.2 日常管理:
5.2.1 各仪器定置,并贴有完好、运行、检修状态标志;试剂摆放整齐。 5.2.2 实验室内不得存入私人杂物。
5.2.3 未经允许,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3 仪器使用及维护:
5.3.1 使用实验仪器前,必须在仪器使用记录上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仪器使用日期、
使用者、使用时间、被测样品的名称、批号、仪器的工作情况及使用情况,并核对仪器的状态和校准。
5.3.2 使用完毕,将仪器内外、台面打扫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5.3.3 每台设备均有其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方法操作,防止出现由于 错误使用造成的仪器故障和实验误差。如有疑问请与仪器负责人联系。 5.3.4 使用人员有保护仪器的义务。
5.3.5 精密仪器专人负责其保养、维护,不得随意搬动。
5.3.6 精密仪器及重要分析仪器按公司计划对其进行再验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
使用。
5.3.7 在使用及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实验室负责人,使用后及时清理
留存的垃圾,做好仪器的维护。
5.4 器皿管理:
文件编号: 版本:01 发行部门:研发部 批准者: 实验室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失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4 页 5.4.1 每天用过的玻璃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掉,不得拖到第二天(如果特殊情况来不及
的,应做相应的浸泡处理)。
5.4.2 洗过的玻璃或塑料器皿须自然晾干,必须待完全干后再倒放至器皿柜中。 5.4.3 烧杯只做配制溶液临时容器用,配制好的溶液应及时转移至试剂瓶中。 5.5 安全管理:
5.5.1 实验室人员的安全管理
• 实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熟知操作细则和所用危险品的 性质,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 实验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并交待清楚情况。
• 实验完毕后,必须洗手。
• 实验室内不饮食、抽烟、处理隐形眼镜、使用化妆品、存放直接可食用饮料和食品等,避免可造成人员伤害的隐患产生。
• 在进行有可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眼镜,眼内溅入异物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就医。
5.5.2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安全:
• 使用易爆、易燃品时,须按其特性进行操作,至少有两人共同操作,以避免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 使用易爆、易燃试剂时,严禁靠近火源,用后必须立即封口,置凉暗通风处保存。
• 易燃性废弃物要在露天通风场所中销毁,不得倒入下水道。
5.5.3 有毒物品使用安全:
• 有毒试剂应使用在规定的用途上,严禁挪为它用。
• 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要求操作,避免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后,必须有监督员填写使用审核记录。
• 剩余残量及废液处理以不对环境、人员造成危害为原则。清洗废液、废渣包装垃圾或失效的危险品应存放在废液缸中,下班前处理。
5.5.4 进行血清操作时,必须戴一次性手套,且要小心操作,使用后严格杀菌后丢弃, 试验台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文件编号: 版本:01 发行部门:研发部 批准者: 实验室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失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4 页 5.5.5 细菌类样品要严格保证无菌操作,以防污染。用过后的烧瓶、培养皿要经过高 压灭菌后方可将废弃物倒掉。
5.5.6 标准品、参考品、标准溶液由专人管理,试剂按性质分类存放、及时清理,不 得有过期的试剂存在。 5.5.7 用电安全:
• 使用各种电器时,应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切勿乱动,以免发生意外。 • 不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不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新购的电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止因运输震动使电线连接松动。进行仪器保养时,必须断开电源。 • 电器损坏时,应请专业维修人员维修,非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电器。 •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防止因老化等原因发生意外伤害或火灾。若意外发生应沉着冷静处理,首先关闭总闸,然后救治,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5.6 清洁要求:
5.6.1 保持室内整洁、干净,地面不得有纸屑、水迹。
5.6.2 实验结束或当天下班前,自觉检查并及时清理本人使用过的实验台,用过的仪 器、药品必须归回原位;一次性消耗品(如手套、离心管、样品杯、Tip头、塑 料杯、卷纸等)使用后丢入垃圾桶内,不允许在桌面存放。实验室废液桶必须 每天倒空,自觉刷洗。
5.6.3 实验室水槽属公用设施,只作实验洗刷用,不得作其他用途。要注意保持清洁, 每次使用后用抹布擦拭干净,不得有洗涤剂泡沫及废液残留。 5.7 值日:
5.7.1 实验室每日安排值日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维护及监督工作。
5.7.2 每日下班前,值日人员须检查实验室的水、电、空调、门、窗是否关好,需要
连续使用水、电的除外;实验室是否打扫干净(台面和地面);仪器设施使用记录是否填写;器皿仪器设施等是否清洗干净、放回原处等。如有成员需要加班,则由值日人员叮嘱加班者履行职责;值日者于当日下班前口头提醒明日值日者,做好交接。
6 相关参考文件
• OP-61-02《设备、工位器具管理制度》 • WI-76-01-02《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01 发行部门:研发部 批准者: 实验室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失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7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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