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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图 第2部分:图式

2023-05-05 来源:乌哈旅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SHJ 0035.2-2012

ICS 01.100.01 D04 Q/SH 煤矿矿图 第2部分:图式

Map of coal mine Part 2: Schemata

2012 - 08 - 23发布 2012 - 09 - 01实施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SHJ 0035.2-2012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图幅尺寸 ........................................................................... 1 4 图廓 ............................................................................... 2 5 坐标系及坐标网 ..................................................................... 3 6 图签 ............................................................................... 4 7 图名 ............................................................................... 5 8 比例尺 ............................................................................. 5 9 指北针 ............................................................................. 6 10 图形符号 .......................................................................... 7 11 标注 ..............................................................................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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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Q/SHJ 0035《煤矿矿图》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 ——第2部分:图式; ——第3部分:图形符号; ——第4部分:计算机辅助设计; ——第5部分:信息化管理; ——第6部分:矿图管理。 本部分为Q/SHJ 003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部提出。 本部分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部、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金力、翟桂武、杨汉宏、王铁军、尤文顺、徐开宇、张文辉、孟 峰、周廷扬、

叶 平、李浩荡、马忠辉、崔 杰、崔高恩、马建伟、张启霞、李亚芳、张国荣、 李 靓、陈艳娜、李京亮、韩玲玲。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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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Q/SHJ 0035的本部分是为统一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用图(简称矿图)图式技术要求而制定。

本部分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可持续发展实际编制而成。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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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图 第2部分:图式

1 范围

Q/SHJ 0035本部分规定了煤矿生产用图(以下简称矿图)的图幅尺寸、图廓、坐标系及坐标网、图签、比例尺、指北针、图名、图形符号、明细表和标注。

本部分适用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企业矿图的制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GB/T 50593-2010 煤炭矿井制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能源煤总[1989]第26号文) 3 图幅尺寸

3.1 图纸基本幅面宜选用表1所列基本尺寸。

表1 图幅基本尺寸([GB/T 50593-2010,表2.1.1])

幅 面 代 号 A0 A1 A2 A3 A4 尺 寸/mm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3.2 表1所示图幅尺寸不能满足矿图需要时,宜优先按A4幅面的短边或长边成整数倍增加选用(见图1);也可按实际需要确定矿图图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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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210218921682147112611051A4×5841A4×4630A4×34202100A3A429759489111891486178320802378A2A3×3A3×4A3×5A1A0

图1 矿图幅面([GB/T 50593-2010,图2.1.2])

4 图廓

4.1 矿图分内图廓和外图廓。内、外图廓线用实线表示。内图廓线宽0.2mm,黑色;外图廓线宽1.0mm,黑色(见图2)。

4.2 矿图内图廓与外图廓之间可视图幅大小留有8mm或15mm间距(见表2)。 4.3 剪裁线与外图廓间距一般为15mm或25 mm两种尺寸(见表2)。 4.4 矿图需装订成册时,装订边一般放在左边,装订线距外图廓10mm为宜。

表2 图廓尺寸([GB/T 50593-2010,表2.2.1])

图幅代号 基本图幅尺寸L×B mm 内、外图廓间距a mm 裁剪线与外图廓间距c mm A0 1189×841 15 25 A1 841×594 A2 594×420 A3 420×297 8 15 A4 297×2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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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裁剪线图纸裁剪线外图廓线内图廓线c外图廓线 图签aa内图廓线图纸裁剪线cBL 图签LB

图2 图廓式样([GB/T 50593-2010,图2.2.1])

5 坐标系及坐标网 5.1 坐标系

矿图应使用西安80坐标系。 5.2 坐标网及其注记 5.2.1 坐标网

5.2.1.1 矿图的基准网格为100mm×100mm组成,网格线宽0.05mm,黑色,(见图3)。 5.2.1.2 坐标网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旋转,旋转角度不应大于90°。 5.2.2 坐标注记

5.2.2.1 平面直角坐标注记

平面直角坐标注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直角坐标注记应用黑色、楷体GB2312,字高3mm的阿拉伯数字,标注在坐标网的四周,X值为

7位数,Y值为8位数;

b) 旋转坐标系坐标值的标注方向应与坐标网格网线平行,见图3。 5.2.2.2 地理坐标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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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注记应用字高3mm的阿拉伯数字,以度(°)分(′)秒(″)标注,字体为楷体GB2312-1980的规定,为楷体GB2312。

图3 坐标方格网及坐标标注格式

6 图签 6.1 位置

图签应位于图件右下角,与内图廓相接。 6.2 式样

6.2.1 图签式样(见图4)。

6.2.2 图签尺寸:图幅尺寸大于A1时,图签应采用图4所示尺寸;图幅尺寸为A2或小于A2时,图签尺寸应按比例缩小0.5倍~0.8倍。 6.3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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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签内容(见图4)(单位:mm)。

宋体,黑色,字高:5

宋体,黑色 字高:7 颜色: 黑 线宽 0.4 公 司 煤矿 图 名 制 图 颜色: 黑 线宽 0.2 审 核 责 任 人 责 任 人 总 工 程 师 35 宋体,黑色 字高:10 75 矿 长 比 例 尺 图 号 日 期 140 45

注:责任人为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等相关技术负责人。可根据实情自定。

图4 图签式样

7 图名 7.1 位置

图名应写在图签内,不应写在图廓上方。 7.2 书写格式

XX公司 XX煤矿 XX图。 8 比例尺

8.1 矿图应按比例绘制(见表3),不按比例绘制的矿图为示意图,示意图应在图名中标注“示意”两字,如xxx示意图。

8.2 矿图比例尺表示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比例尺应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在图签内;

b) 当矿图水平、垂直方向出现不同比例尺时,应在图签内比例尺栏标明,如水平xx:xx,垂直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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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图上出现多种比例尺图形时,应分别在各图下方标注。

表3 常用矿图比例尺

序号 矿井地形地质图 1 综合水文地质图、主要保护煤柱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矿井充水性图 2 3 4 工业广场平面图 井上下对照图 主要巷道平面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 采剥工程综合平面图、采剥工程断面图、排土场平面图 运输系统图 通风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图、瓦斯地质图 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 避灾路线图、压风自救系统图、供水施救系统图 供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 通信系统图 机电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 供电系统图 防排水系统图 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1:500,1:1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断面:1:1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可示意 1:2000 可示意 1:2000 平面:1:1000,断面:1:200 1:2000,1:5000 图 名 比例尺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9 指北针

9.1 图面垂直方向非正北方向的矿图应标注指北针。

9.2 指北针样式见图5,指北针不标注“北”或“N” 等字样。

9.3 指北针位置宜放在图件的右(或左)上角位置,指北针中心点应与图内坐标网十字交叉点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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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图幅大于A1(包括A1)的矿图,指北针大小宜用图5所注尺寸;图幅小于A1时,指北针大小可根据图幅大小适当缩小。

图5 指北针样式([煤矿地质测量图例574])

10 图形符号

10.1 图形符号宜列表摆放在图件内图廓的左下角,与内图廓相接。 10.2 图形符号按照地面、井下和图形符号名称的字母顺序排列。

10.3 有明细表的矿图,明细表宜摆放在图签的上方,与图签和内图廓相接。 11 标注 11.1 位置

图中所有标注,应遵循右、左、下、上顺序,右下、右上、左下、左上依次摆放。 11.2 高程标注

11.2.1 采矿图纸标高,一般应标注绝对标高;标注相对标高时,应注明与绝对标高的关系。

11.2.2 标高以米为单位,一般精确到小数后三位;正数标高数值前可不必冠以“+”号,负数标高值前应冠以“-”号,零点处标高应注±0.000。

11.2.3 矿图上需要表示坡度时,应用箭头表示,箭头指向下坡方向,箭头后标注坡度数字 *‰(%),变坡处应标注出变坡界限。 11.3 坐标标注

11.3.1 井口的坐标点直接标注在井筒的井口位置,其他坐标值应单独列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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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硐室一般只标注相对尺寸定位。 11.4 尺寸标注 11.4.1 尺寸标注

11.4.1.1 视图上标注的尺寸数据应与比例尺度量相符。 11.4.1.2 视图中的尺寸,以毫米或米为单位时,可不标注计量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当采用其他单位时,应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名称或符号,并应在图纸附注中注明单位。 11.4.1.3 视图尺寸应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仅在特殊情况下或实际需要时重复标注。

11.4.1.4 规划图、开拓平面图、剖面图等图中尺寸宜以米为单位;施工图中除高程外,宜以毫米为单位。

11.4.2 尺寸线绘制

11.4.2.1 尺寸线应采用带双箭头或单箭头的细实线绘制。当尺寸界线密集或间距过小无法采用箭头表示时,可用圆点代替箭头;在CAD绘图中,尺寸线也可采用斜交短线代替箭头表示。 11.4.2.2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11.4.2.3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应分别采用带双箭头或单箭头的尺寸线标注。

11.4.2.4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尺寸线可采用折断形式标注。 11.4.2.5 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圆弧的圆心为该角的顶点。 11.4.3 尺寸界线绘制

11.4.3.1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视图的轮廓线、对称中心线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11.4.3.2 单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应按图6进行标注;双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应按图7进行标注;无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应按图8进行标注。

图6 单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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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双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

图8 无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

11.4.4 尺寸数字标注

11.4.4.1 线性尺寸数字宜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当在上方标注有困难时,也可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11.4.4.2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9所示的方向注写,并避免在图中所示30°范围内注写。当无法避免时,也可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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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线性尺寸数字标注方向

11.4.4.3 角度数字宜写成水平方向,必要时也可将角度引出注写。

11.4.4.4 标注高程时宜采用“米”为单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标注方式如下:

a) 零点高程为±0.000; b) 正数高程为+5.000; c) 负数高程为-5.000。

11.4.4.5 高程标注应按图10规定,高程符号应采用倒三角形,右边涂黑,高程数字标在向右引出线的水平线上方,并将名称和数字依次写在横线上或代号再引出标明,如1-轨面高程。

说明:

1-轨面高程。

图10 高程标注

11.4.4.6 在一幅图纸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视图时,尺寸应详尽量标注在主要视图上,辅助其他视图上至主要标注相关位置尺寸;当辅助相关视图不在同一幅图纸上时,应在该各视图上详尽标注尺寸。 11.4.5 标注尺寸的符号

标注尺寸的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φ”或“D”;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

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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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平面图上标注倾斜巷道斜长尺寸时,应将给尺寸数字前后加注括弧; c) 倾斜巷道坡度标注应按图11规定:

1) 在剖面图中直接标注巷道坡度;

2) 平面图中,在巷道旁标注箭头,箭头指向巷道下坡方向,巷道倾角标注在箭头上方;也可

按图12规定,在坡度值数字前加注符号“∠”表示。

图11 倾斜巷道坡度标注

图12 倾斜巷道坡度标注

d) 在同一视图中,对于均匀分布的、尺寸相同的孔、槽等成组要素,可仅在一个要素上标注其要

素尺寸和并注明要素数量。 11.5 井口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的标注 11.5.1 井口坐标的标注

11.5.1.1 同一矿井各项工程图纸上的坐标系统应一致。 11.5.1.2 井口坐标(x,y)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立井井筒井口坐标点,应按图13规定,以立井井筒中心线的十字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b) 斜井井筒井口坐标点,应按图14规定,以斜井轨面与地面轨面交线和轨道中心线的交点A为

准进行标注;

c) 平硐硐口坐标点,应按图15规定,以平硐中心线与硐口处铅垂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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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高程(z)。

图13 立井井筒井口坐标标注

a)斜井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

图14 斜井井筒井口坐标标注

a)斜井平硐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平硐中心线;2-井硐口坐标:纬距(x)、经距(y)。

图15 平硐硐口坐标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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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井口高程的标注

11.5.2.1 高程的标注按11.4.4.4的规定。

11.5.2.2 根据制图要求,可标注绝对高程或相对高程,但标注相对高程时,注明以绝对高程×××.×××定为相对高程±0.000。

11.5.2.3 立井井筒(图16),无论有无提升设备,井口高程均以井口井颈顶面的高程为准进行标注。

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颈顶面高程。

图16 立井井筒井口高程

11.5.2.4 斜井井筒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斜井井筒内铺设轨道时(图17),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轨面与地面轨面交线和轨道中心

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a)斜井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轨面;4-底板;5-井口高程(z)。

图17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

b) 当斜井井筒内不铺设轨道而浇筑混凝土时(图18),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混凝土面与地面

混凝土面交线和井筒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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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斜井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混凝土面;4-底板;5-井口高程(z)。

图18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

c) 当斜井井筒内不铺设轨道和浇筑混凝土时(图19),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底板面与地平面

交线和井筒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a)斜井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底板;4-井口高程(z)。

图19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

11.5.2.5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平硐内铺设轨道时(图20),硐口高程应以平硐轨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垂线的交点A

为准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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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硐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平硐中心线;2-井硐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轨面;4-硐口高程(z)。

图20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

b) 当平硐内不铺设轨道时(图21),硐口高程应以平硐混凝土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垂线的

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a)平硐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平硐中心线;2-井硐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混凝土面;4-硐口高程(z)。

图21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

c) 当平硐内不铺设轨道和混凝土时(图22),硐口高程应以平硐底板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

垂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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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硐平面图 b)Ⅰ-Ⅰ剖面图

说明:1-井筒平硐中心线;2-井硐口坐标:纬距(x)、经距(y);

3-底板;4-硐口高程(z)。

图22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

11.5.3 井筒方位角的标注

11.5.3.1 立井井筒方位角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有提升设备立井方位角,为井口出车(或箕斗卸载 )方向的方位角。

b) 无提升设备立井方位角,有风硐时,为风硐出口方向的方位角;无风硐时,其方位角则为与梯

子主梁平行的井筒中心线的方位角。

11.5.3.2 斜井、平硐方位角,为其出口方向的方位角。

11.5.3.3 井口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应按图23所示的方法进行联合标注。

说明:1-井口坐标(x,y)、高程(z)及井筒方位角(α)。

图23 井口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联合标注

11.6 立体系统图

绘制矿井开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等具有示意性的立体系统图宜符合下列规定: a) 可采用轴侧投影法按比例绘制;

b) 不能按比例绘制的系统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应防止严重失真,并应注明“×××示意图”

的字样;

c) 立体系统示意图中的井巷,可按图24规定,用一粗一细的两条线段表示。在水平巷道中,粗

实线画在井巷的下侧、右侧;在倾斜巷道、垂直巷道中,粗实线在井巷的右侧,细实线则画在井巷的另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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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立体系统示意图

11.7 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标注

11.7.1 井巷名称、工程区段、构件、曲线参数、钢筋等可用引出线标注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引出线应按图25规定,采用细实线绘制,用直线或折线表示。

说明:1-文字说明。

图25 采用直线或折线引出标注

b) 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应按图26规定,宜互相平行,也可画成集中一点的放射线。

说明:1-文字说明。

图26 采用一组平行线或放射线引出标注

c) 多层结构或联合结构的共同引出线,应按图27规定,通过各层,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的排

列顺序应与被标注的层次相互一致,由上至下或从左到右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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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文字说明。

图27 多层结构或联合结构共同引出标注

d) 图样上的编号,应有规律地排列,可按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排列(见图28)。每一列宜

排在一条直线上,相同的构件,应采用同一编号(见图29)。编号的字体应比尺寸数字的字体大一号。

图28 有规律地排列视图上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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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环向配筋;2-纵向配筋;3-底板环向配筋;

4-底板纵向配筋;5-锚杆;6-钢筋网。

图29 井下装载硐室断面配筋图

11.7.2 与编号相应的明细栏应安置在被注图形相近的空旷处,如内容少,可用指引线表示。

11.7.3 工作面回采线:当年回采工作面,以月末回采位置标注回采线和月份;往年工作面,按年度回采线标注,不应有月回采线和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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