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安全进行。
2、值班人员要掌握病人的病情,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察危重病人;负责接受新入院病人;检查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3、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及上级请示报告。
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迟到、早退。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5、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内容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6、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长讲评工作、布置当天的工作。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7、交班者对特殊检查、病情及规定交接的抢救、毒、麻、限剧药品、器械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为下一班作好充分的准备,接班者若有疑问,需及时询问、清查。交班后,因交接不清,当查不查而引发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交不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班检查制度,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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