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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乌哈旅游

  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倡导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根据国家、省、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和州、市《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政府主导和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性环境,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全民健身、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市民众身体素质,服务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

  二、行动目标和任务

  (一)行动目标

  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

  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市民众身体素质,促进慢性病管理规范化,创造人人参与慢病预防的良好氛围,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任务

  1.20xx年10月24日前,完成“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每年利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糖尿病日(11月14日)等主题活动,开展2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传播“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生活理念。

  3.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于20xx年底前完成5个示范单位、1个示范社区、3个示范食堂、2个示范学校、1个“健康广场”、1条“健康步道”或“健康步梯”,1条“健康知识街”创建工作。

  4.于20xx年底前创建完成10个示范单位、2个健康示范社区、6个健康示范食堂、6个健康示范学校、2个健康广场、2条健康步道、2条健康知识街。

  5.结合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向社区慢性病患者推广减盐技术指导方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成人身体活动指南,改变不良生活行为方式,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效果。

  6.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开辟健康行动专栏,通过专栏宣传健康知识,报道行动活动动向;利用网络、手机等手段宣传行动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社会氛围。

  7.每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组织开展以全民健身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众健身体育活动。

  三、行动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重视行动工作,充分认识行动工作对提高民众身体素质的作用,在市政府领导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行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个相关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行动工作落实。

  (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利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全面和长期报道行动活动,形成鼓励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围绕行动目标,积极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参加行动工作,规范合作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的力量和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大力普及健康知识

  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成熟的健康技术指南和专项指导方案,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以传统武术运动、户外运动、群众登山、广场健身等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

  (六)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学校、示范餐厅等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行动工作全面开展。

  (七)倡导健康促进政策

  市行动办积极促进出台支持合理膳食、健身活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的政策,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鼓励单位职工参加身体活动,支持单位制定起定期锻炼的工作制度。

  (八)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自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活动指导员与同伴健康宣传员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康行动服务队伍。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

  “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协调调度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卫生局,负责行动工作的具体组织、考核评估及信息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保障行动经费

  1.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教育工作,从宣传

  经费中划拨部分经费用于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制作和社区慢性病人技术指导方案推广。

  2.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安排做好经费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力作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卫生部门负责全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行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推广成熟的健康技术指南和专项指导方案,牵头组织全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宣传活动和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为“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步梯”、“健康知识街”创建提供技术支持。文化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民众健身活动,牵头开展“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步梯”或“健康知识街”的创建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示范餐厅创建工作,按照规定对示范餐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负责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利用课堂培训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培养学生健康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行动工作合理安排活动和工作经费。宣传部、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行动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步梯”、“健康知识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等工作。工会、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全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行动相应工作,并积极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四、督导和评估

  市行动办公室参照州行动办评估方案,制定辖区内方案,定期督导和评价行动的实施情况,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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