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确保20xx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虹
副组长:胡春华
成 员:王四春、刘天祥、李立芳、朱开悉、杨峥嵘、欧阳资生、钟志平、黄福华、谢小良、向延仲、潘 建、姜曙光
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相应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xx届本科学生从20xx年3月2日至20xx年4月20日进行毕业实习。
三、实习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具体的毕业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指导教师安排等,并于20xx年12月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各二级学院应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以及应该完成的工作等。
3.校外集中实习
⑴各二级学院要尽可能联系现有校外实习基地,将学生安排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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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于实行集中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选派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实践经验且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管理工作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带队兼指导工作。
⑶负责集中实习的带队兼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并要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生活和实习的相关事宜。
⑷带队兼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平时考查,实习结束要写出详细的实习总结。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及时报告学校,以便迅速作出处理。 ⑸负责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习单位领导的交流,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帮助,密切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4.校外分散实习
⑴分散实习的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选定。学生选定实习单位后,应及时将实习单位报告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报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⑵学生在落实实习单位一周内,必须填写《湖南商学院学生实习反馈表》(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A4纸单面打印)并寄送指导教师。
⑶分散实习的学生须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的基本情况。
5.校内集中实习
各学院根据相应的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在本学期第16周前将校内集中实习实施计划、指导教师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学生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利用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7.学生需要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请实习单位在《湖南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上作出鉴定(一式两份,由学生到教 2
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A4纸双面打印),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上述材料于20xx年4月27日前交指导教师。
8.学生实习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认真填写《湖南商学院 学院20 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由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由学院分专业填写实习总结(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xx年5月22日前将座谈会纪要、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毕业实习总结等资料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9.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学生实习反馈表、实习周记、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
四、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时,由指导教师在核实学生实习周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
五、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及开支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补贴。
六、其他
1.实习报告的写作原则上应按照《湖南商学院实习报告规范化要求(修订)》完成(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同时,各学院也可结合专业特点作适当改进,并将改进后的文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二级学院于20xx年12月22日下午2:30—5:00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毕业生实习周记、实习资料档案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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