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仪器保管室有实验教师负责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
二、凡分配、自购、自制的教学仪器、设备、药品、器材等,均应按清单和发票进行验收核实,及时登记上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教学仪器、设备要做到按不同的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科学存入,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保管;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药品要设地窖或专门橱柜存放,严加管理。
四、仪器保管室内要有实验教师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和损坏赔偿登记册,报废记载册,有药品消耗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要有实验守则。
五、教学仪器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丢失或无故损坏者应负责赔偿。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须填好报废单,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必须对所有仪器、设备、器材进行一次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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