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原州区委、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原党发[20xx]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干部职工生育行为,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逸夫小学与各位教职工签订以下责任书:
1、每位教职工在育龄期都有生育的权力,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严禁违规生育。依法登记结婚,按照规定依法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2、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按照规定依法生育后满42天主动落实放环措施。
3、女教师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环孕检查,不拖查、不漏查。男教师及时将家属参加环孕检反馈证明单复印件交学校保存,凡是不按规定上报生育情况者,责任自负。
4、因公外出或请事假不在学校的,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回学校参加环孕检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来的,三个月之内回来补查。三个月之外。要在外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自行进行环孕检。并将证明交学校备查。
5、确因特殊原因需生第二胎的,要通过相应的程序申请、批准,待生育证拿到手后再生育第二胎,并将准生证、生育证复印件交学校备案。
6、学校对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7、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学校持一份、一份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审核。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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