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租房房产能不能继承

公租房房产能不能继承

2024-12-26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一、公租房能否继承1、公租房一般不能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是公房承租权的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二、遗产继承的流程有哪些遗产继承的流程如下:1、应根据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主要内容;2、由遗产执行人按照前述确定的内容要求,分割遗产;3、继承人按依法获得的份额,主张获得所有权。例如,不动产根据继承材料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2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1、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继承。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发生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于人们尚有观念,认为分配给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很多老人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子女;也有的人在老人去世后争夺老人承租的公房。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公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对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但该项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居住的权利,而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因此,在原承租人死亡后,公房的承租权变更就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1种观点: 一、公租房能否继承1、公租房一般不能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是公房承租权的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二、遗产继承的流程有哪些遗产继承的流程如下:1、应根据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主要内容;2、由遗产执行人按照前述确定的内容要求,分割遗产;3、继承人按依法获得的份额,主张获得所有权。例如,不动产根据继承材料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2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1、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继承。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发生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于人们尚有观念,认为分配给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很多老人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子女;也有的人在老人去世后争夺老人承租的公房。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公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对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但该项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居住的权利,而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因此,在原承租人死亡后,公房的承租权变更就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显示全文